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4〕33号)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联合计划项目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聚焦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组织管理方式,统筹实施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打造一支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联合计划资助面向自然科学领域的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和面向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两大类别。
(一)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支持毕业3年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夯实科研起步阶段的独立研究能力,培育储备一批科研人才。重点支持特色农业、新材料、精细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环境与资源等领域。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
2.面上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凝聚、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重点支持特色农业、新材料、精细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环境与资源等领域。资助强度为8万元/项。
(二)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
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应用基础研究,以加快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团队的形成。
1.重点研发项目(第一档资助强度30万元/项)。重点支持环境与资源、新材料、特色农业、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2.重点研发项目(第二档资助强度100万元/项)。重点支持作物栽培与遗传育种、种质资源、畜牧养殖、病虫害防治、农林园艺等领域重大需求,针对作物栽培与遗传育种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农作物种植与栽培、育种与采后加工、病虫害防治、外侵物种防治、农产品安全等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农产品质量提升、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2021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面上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护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除外),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具备凝练、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能力。
(二)技术攻关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重点围绕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具备成为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以及培养创新团队的潜力。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选择相应类别项目进行申报。
******学院),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预算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成果佐证材料、身份证扫描件、博士学位证书等附件,所有附件全部以PDF电子扫描件上传。
3.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注册二级账号,并通知科研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
(二)二级单位(部门)初审推荐
各单位(部门)应严格审核把关推荐项目及负责人的申报材料、资格条件、科研诚信等情况,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级单位(部门)填写项目《汇总表》,出具推荐意见。
(三)专家评审及推荐
学校科研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形式审查合格的,学校对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对技术攻关类项目推荐至省科技厅,由科技厅统一组织评审。
四、相关要求
(一)联合计划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同一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省科技重大项目、科技战略研究、科技特派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二)联合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三)联合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主要支持面向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非自然科学类项目不予受理,护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四)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纳入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五)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方可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在此之前项目负责人需在线完成填报并点击提交,二级单位(部门)提供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推荐意见及汇总表。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
邮箱:******
附件:
1.系统附件模板
2.汇总表
3.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研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