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材料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 工程名称:红星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3.2 工程地点:盐都区大纵湖镇境内
3.3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3.9万元
3.4 招标内容:红星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材料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消防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等)、钢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建筑节能工程、防雷检测等;④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门窗等)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
3.5 检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3.6检测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
3.8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申请人资质和等级: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且同时具备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的独立法人。
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月份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报名方式:开标现场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9日09:00时。
九、投标应知: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人民政府网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公告同时发布于: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政府网
附件:招标文件--红星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材料检测服务.doc
十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 系人:严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
******有限公司
联 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滨河人家2号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