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年度管线迁改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年度管线迁改代建服务,建设管理单位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中村专项借款及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年度管线迁改代建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2招标范围: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年征收建设部分地块,负责招标人征收改造地块范围的管线补偿/迁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管线迁改前期摸查、管线资金补偿衍生项目及管线实物补偿项目等,具体工作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作联系单为准。
2.3招标内容:
拟招一家代建服务单位,负责项目前期摸查、编制管线迁改专项前期摸查报告,负责管线迁改实物补偿、资金补偿及衍生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已完成及正在开展项目的工作经费需付款金额合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0.88万元为止,先到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72.78万元(其中前期摸查费21.90万元,工作经费250.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其他要求:
3.3.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 27日至2025年 3 月 3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层招标代理部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 3 月 11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3 月 11日
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0层会议室。
注:投标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0层会议室。
5.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有限公司官网(******/)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不一致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7.异议及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7)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
招 标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