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民办发〔2024〕117号)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由二级单位(部门)审核并填写《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表》《活页》纸质版各1份、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及《一览表》《申请表》《活页》电子版(均为Word文件格式)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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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