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001
******医院通勤车招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2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2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通勤车租赁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具有通勤车运营管理经验,信用良好。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贰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8-1
联系方式:王女士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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