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2252
二、******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市辖区丹东商贸旅游区C区24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03,712.88(元)
评审总得分:94.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服务类
******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C******其他服务)
******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的标准 验收程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验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要求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宋丹、闫姝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55.6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检察院
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北段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403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苓
电 话:0415-619667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