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付款方式:
出具项目内所有的水质检测报告后,按照财政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全部资金。
二、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地表水坏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三、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东港市全市全年计划检测水样1091个。具体检测频次如下:
一是水质巡检。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对全市共计259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实施水质巡检全覆盖。全年共检测水样740个,其中,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孤山镇净水厂供水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实施检测,每年检测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检测1次),共检测水样6个;对114处千人供水工程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实施检测,每年检测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检测1次),检测水样456个(出厂水水样228个、管网末梢水水样228个);对139处百人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实施检测,每年检测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检测1次),共检测水样278个。
二是水质抽检。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完成水质抽检,全年计划检测水样351个。主要包括:一是对253处千人及百人供水工程的水源水实施水质抽检全覆盖,共检测水样253个。二是对两户以上百人以下的261处分散式供水工程,按照不少于工程总处数的20%进行抽检,以及对防返贫监测人口分散式供水全覆盖的原则,对末梢水开展水质检测。全年检测分散式供水工程98处(含防返贫监测人口分散式供水工程43处),检测水样98个。
三是其他临时检测。对新建水源井、水质有变化的水源或管网末梢水等实施的临时检测和应急检测。
水质检测指标如下:
1、千吨万人工程水质巡检检测水样指标共30项(地表水):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湖、库以N计)、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游离氯(水源水29项指标,出厂水、末梢水30项指标)。
2、千人及百人工程水质巡检指标共28项(出厂水、末梢水):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砷、硒、铬(六价)、铅、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游离氯。
3、千人及百人工程水质抽检指标共19项(水源水):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浑浊度、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砷、氟化物、硝酸盐。
4、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抽检指标共20项(末梢水):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浑浊度、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砷、氟化物、硝酸盐、游离氯。
四、成果提交要求:根据检测计划,向采购人每月20日前提供当月检测报告。
五、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20日前提供全部水质检测报告。
******委员会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七、验收要求: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
八、售后服务要求:检测完成后,根据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水样向采购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