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报告内容无删减,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医院建设项目
******医院
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兴区七经街120号
联系人:季院长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