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HX******001(招标文件编号:LNHX******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丹东边境管理支队业务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17号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 2024年丹东边境管理支队业务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专线服务(1、50M公安网专网服务;2、100M红外热成像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3、100M总站雷达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4、100M支队雷达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5、100M地埋式震动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6、备用50M公安网专网服务;7、备用100M业务网专网服务),基础设施安装(1、公安网专网服务基础设备安装;2、红外热成像报警系统项目专线基础设备安装;3、总站雷达报警系统项目专线基础设备安装;4、支队雷达报警系统项目专线基础设备安装;5、地埋式震动报警系统项目专线基础设备安装;6、备用50M公安网专网服务项目专线基础设备安装;7、备用100M业务网专网服务项目专线基础设备安装) | 1、通过公安网专线服务实现支队公安网入网设备与公安专网进行网络数据交换。 2、各项目系统专线需与原支队业务网系统平台、终端设备接入同一数据专网。 3、备用专线服务,设备安装调试约定:自接到支队业务开通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备用专线服务服务期约定:完成线路设备安装调试次日起。服务期按实际发生月数记取。当月服务不满15日的,不予计算当月服务费;当月服务满15日不满30日的,按月服务费的50%计取;当月服务满30日的按月服务费的100%计取。 | 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基础设施安装及设备调试,服务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如下:1、公安网业务专线服务7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服务期1年。 2、红外热成像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53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服务期1年。3、总站雷达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9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服务期1年。4、支队雷达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24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服务期1年。5、地埋式震动报警系统项目专线服务9条,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服务期1年。6、备用公安网业务专线服务2条,自接到支队业务开通的通知后并完成线路设备安装调试之日起,按实际发生日历月记取。7、备用业务网业务专线服务4条,自接到支队业务开通的通知后并完成线路设备安装调试次日起,按实际发生日历月记取。 | 1、公安网专线:提供50M网络带宽独享服务,接入公安专网。 2、业务网专网服务:提供100M网络带宽独享服务,提供重大时刻专线保障服务,满足可接入原有系统平台、终端设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文涛、李丽娜、王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服务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即:100万元×1.5%=1.5万元;代理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6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1号
联系方式:于警官:0415-******;支队纪检监督电话:0415-******转308;总站纪检监督电话:024-******转7203、7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联系方式:王颖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