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蓬江区新邑利纺织厂年产波纹管1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蓬江区新邑利纺织厂年产波纹管100吨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盛二路5号1幢一楼
建设单位:蓬江区新邑利纺织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