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牟家新型城镇化智能产业协同发展一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CJX-JC-******
2.项目名称:牟家新型城镇化智能产业协同发展一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最高限价:暂定总价约人民币375200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
(1)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方式,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仅计基本收费,最高限价费率为建安造价的4‰;结算审核服务仅计效益收费,最高限价费率为4.5%。
(2)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收费计费基数为审定工程造价,暂定5200万元;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计费基数为累计审定的核减额(送审造价与结算审定价的差额),暂定336万元。
以上计费基数仅做测算基本费用参考,不做为最终结算本项目服务费用的依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结算审核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出具项目结算审计报告、配合复审及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结束,并按时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咨询成果报告及档案等。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根据常财建(2018)25号文规定,需回避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3)本项目招标代理及监理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此次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网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单位。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9
2)报名现场支付
5.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并收到文件费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磋商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时间:2025年03月03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知道或******有限公司305室(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磋商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6000元整
******有限公司
******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9
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5年03月02日下午17:00
******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备注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帐,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拒绝。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
5.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结果以磋商小组现场审核为准。
6.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19-******
2.代理机构信息
报名等问题致电:******;发票开具联系电话:0519-******
附件: 附件1报名申请表.doc